翻了半天,找到了两件睡袍,稍微对比了一下,她选了那条Diva的香槟色羽毛款,连带着睡裙一起换上。 换完没多会儿,文时以买了新鲜的热苹果派回来。 那家百年老店客人一直不少,要排队是常事。 文时以没有叫乔湛代劳,为了彰显诚意,亲自开车排队买了来。 正巧赶上医生上门挂第二瓶水,他在边上等了会儿,顺便问了下情况,知道烧退了便无大碍才放心。 送走了医生,文时以准备回自己的房间处理会儿工作,转头碰上了丛一的目光。 病中的女人卸掉了精致的妆容,面色有些灰白却难掩姿色,长发松散地披着,丹凤眼没了眼线的加持,眼尾也依然是微微向上挑的。哪怕还在生病,也有着骄傲强势的气场。 睡裙的领口很低,为了方便输液,她刚刚脱掉了外面的长袖睡袍,这样扫过去,能看见一片玲珑的雪白。 文时以被那抹白刺了眼睛,抿了下唇角,挪开目光。 昨晚输液用了左手,今天换了右手,不方便乱动,会滚针。 但苹果派是文时以把车开得飞快买来的热的,放凉了很可惜。 丛一看了一眼文时以,又看了看热乎乎的苹果派,嘴硬,什么也没说。 文时以察觉到了她的目光,稍作思考,最终去洗了个手,然后重新回到丛一床边。 精致的包装被拆开,苹果的香甜气流窜出来。 文时以用叉子切了一小块,递到了丛一的嘴边。 丛一本梗着脖子想拒绝,奈何苹果派就在她嘴边,浓烈馥郁的香甜气直往她鼻子里钻。她微微张了张嘴,吃掉了那块苹果派。 甜丝丝的味道在整个口腔蔓延开来,是很熟悉的味道。 吃到好吃的东西,她的眼尾微不可见的颤抖了一下,嘴角略微扬起弧度。 文时以瞧见她的神色,莫名地也跟着心情好了几分。 她就像个可爱天真的小孩一样,失去自己心爱的东西就要大哭大闹一场,但是给一颗糖哄一哄,耐心地安慰一下,就又会重新笑起来。 苹果派的味道在口腔中久久不散。 她低下头,仔细回味着这一口。 樱花树下站谁都美,就像这苹果派谁买来的都是一样好吃美味。 这样想着,她努力安慰自己,出神了几秒。 “既然吃甜品是为了心情好一点,就不要在吃的时候想别的。”文时以察觉到她从喜悦到沉思的微表情变化,看破了她的所思所想,不留面子地点破,顺手又用叉子切了一块,“苹果派就是苹果派,不要寄托任何情感和幻想在这种死物上面,好吃,你喜欢吃,就多吃一点。”说着,他又一次递到了她嘴边。 男人灰蓝色的眸光略微有些暗淡,看着她的时候眼底也不见波澜,说话的口气一如既往的四平八稳,冷漠平静得不像话。 丛一抬眼,又一次与他对视。 他们好像是完完全全的两种人,两种思维,是极致感性与理性的两个极端。 他是强大平静任何时候都激荡不起来波澜的深潭死水,她是兴奋热烈常年不安分的熔岩火山。 这桩婚姻,就像是把两抹完全不同且不相溶的颜色混杂在一起。她是明亮跳跃的亮色,而他是素净单调的暗色。 这样的不同,她不信他看不出来,却还是一定要娶她。 “你非要娶我,是因为我是丛家的大小姐,对吧?” 见丛一不再开口吃东西,文时以沉思了半秒,低头看了一眼叉子上的那一小块苹果派,然后放进嘴里。 很甜,还是热的,口感很好。 只是他个人对甜味比较敏感,没有那么喜欢。 很自然的动作,用了她刚用过的叉子。 微微敛了下神色,文时以放下叉子,继而坦然回答,“你可以这样理解。” 听到了他的回答,丛一忽然笑了笑。 挺好的,目标明确。 图钱图名图利都好说,她都给得起。 “你想要的,我能给你,但我想要的,你给不了。”丛一不以为然。 “你想要什么?”文时以冷静以对,“真心吗?爱情吗?” 卧室内安静下来,丛一短暂地陷入沉默,她在思考文时以的话。 ? 如?您?访?问?的?w?a?n?g?址?f?a?布?y?e?不?是?i????ü?w?ě?n?????????5?﹒???????则?为?山?寨?站?点 也就几秒的功夫,她便想清楚,肯定地重新抬起头,不服输的模样像是只骄傲的白天鹅。 “是又怎样,除了真心和爱,其他的我都不稀罕。金钱权利,名望地位,这些东西,不用求,也不用别人给我,我生来就有。” “我丛一,自出生起,就金尊玉贵,千娇百宠,这个世界上,只有我不想要,没有我得不到,我就是有这个资本。” 太阳升了起来,照耀着这座昨晚被风雪侵蚀的古老城市。 窗帘被拉开,有明晃晃的阳光透进来,冷峻的男人坐在床边的椅子上,背着光,硬挺尖锐的五官轮廓被镀上了层光晕,挺翘的鼻梁山根和清晰锐利的下颌像是要将光割断一般。 针管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地往下坠,整个房间安静得可以听见心跳声。 他听清了她的话,沉默了半晌,很淡地微动了下唇角,不像是是笑,更像是不屑,可偏偏深情的眼睛里又参杂了半丝恳切,不像嘲弄。他抬眸触及到了床上女人执拗傲娇的目光。 “真的是这样吗?” “那这些年,你不顾一切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,怎么没得到你想要的?” 第7章 饮泣 “好疼,你没个轻重。”…… 文时以一句话,直白又不留情面地拆穿了丛一的伪装,敲碎了她的理想主义爱情梦。 丛一坐在床上,右手还吊着水,白色医用胶带下的手背有异物刺入的隐痛。 面对文时以的发问,她一时无言以对。 这些年,她爱得如痴如醉,疯狂沉迷,到头来,遍体鳞伤,如同水中月,镜中花,大梦一场后醒来两手空空,竟找不到半点依傍。 她只诠释了一句话,爱一个人,恨一座城。 不,是两座。 伦敦和爱丁堡,他们分别就读的两座古老城市。 爱大和KCL,几百公里的距离,学业繁忙的那几年,他们疯狂地压榨所有的碎片时间,哪怕减少娱乐和休息,他们也不知疲倦地往返,去到彼此的城市。 每一次见面,他们都会腻歪在一起,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彼此。 也就是这样,她对伦敦,对爱丁堡的每一条街,每一个角落都太过熟悉。这两座城,乃至整个国家,整个西欧,好像到处都有他们相爱过的痕迹,无论走到哪,都是在触及旧日回忆。 她再也不敢踏足这片土地。尤其是伦敦,因为Vinay生在这,长在这,求学在这,永远地生活在这。这里的一切都沾染了他太多的痕迹。 肆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