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伊万说,“我没什么远大志向,也不会做别的活,只喜欢牧牛放羊。我可以和丈夫一起照料牲口,给它们喂食、刷洗、剪毛,到了冬天,就能吃着热乎乎的羊肉锅和奶酪、穿着自家做的毛毡大衣了。” 伊万的要求不算刁钻,但问题在他自己身上,这孩子不像他的兄弟们纤细俊俏,长得五大三粗,比丈夫还像个丈夫,只怕新郎见了他要倒胃口,那话儿都立不起来。 无论如何,先记下来。老头画了一只羊和一根鞭子代表牧人,旁边是四个小圆圈。 “最后是你啦,琪琪。”老头看向他的小儿子。 琪勒是他们兄弟中最乖巧可爱的,大家都亲切地称呼他的小名“琪琪”。 “哦,爸爸,”琪琪柔声说,“我只想找个善良、忠贞、专心爱我的人,我不要求他英俊或富有,只要他不是爸爸你这样嗜酒好色的烂赌鬼,我就满足了。” 老头感觉自己无端挨了骂,但也没法反驳。 琪琪的条件看似宽容,却是最难办的。要知道,在这个时代、这个地方,正直、专情的年轻Alpha可不多见啊。 “孩子们,听我说,”老头的口气一反常态地严肃起来,“你们每人都想得很好,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婚事。无论你们想要什么,它一定也会带走你们不想付出的代价。没人能预测命运的转弯,你们今天的美梦也可能是明天的祸根。我可以让你们嫁给理想的丈夫,但一切祸福得失只能由你们自己承担,懂了吗?” 男孩们面面相觑,最后都郑重地点了头。 “好!”老头一拍大腿,“只消一个月,就把你们统统嫁出去!” -------------------- 虽然是这样不正经的文,还是稍微补充一点世界观(。我自己流abo设定包括:男女分abo六种性别,男女之间有生殖隔离,可以理解为不同民族或种族,就是以男性人物为主角的故事里基本不会出现女性;abo的社会性别当然会体现在着装上,从文里也能看出来哈,我想象的是这样:alpha的着装基本等于古代男装,穿裤装,显著特征是穿戴硬质裆甲(codpiece);omega的着装主要是版型近似于toga的长短袍装,应该是源于希腊/罗马文化传统;beta的着装和a相似,因为要外出工作,穿裤装比较便利,和a的区别是b不穿装饰性裆甲。 第2章 爱米尔的故事 隔天下午,布兰奇老头睡醒了酒,拿着昨天记下的画纸,走去树林里去找他的相好。 这相好是个独身的Omega 男人,名叫弗雷泽,四十几岁了没有亲眷,一个人住在林中的小木屋。村里人都说他是个巫师,他长得也像个巫师:从不梳理的黑色长发和鹞鹰一样的黑眼睛,传说他会在夜里变成蝙蝠或老鼠,潜入有幼童的人家吸取他们的灵魂。 老布兰奇不信这些荒唐的传言,也不在乎。只要有个湿淋淋、热乎乎的洞口露出来给他干,他才不管对方是天使还是撒旦。 老头钻进那间阴暗的小木屋,把他的老相好拦腰抱住丢在床上,一把撩起那破旧长袍的下摆,对旧衣下隐藏的翘屁股又揉又捏。 “等等,你刚在桌上放了什么?”巫师怀疑地眯起眼睛。 “是我儿子们的事,不急。你先让我爽快一把。”老头解开裤子,那东西只硬了一半,他叫相好的给他含在嘴里吸了又吸,才成了一把好家什。巫师吸着情夫的东西,自己也动了情,身后的入口淌出水来。老头叫他停了,摸他下身湿滑一片,叫他自己坐上来。巫师也不犹豫,跨在情人身上,扶着那胀红的硬柱,一口气坐下去。这巫师到底是个熟透的老淫虫,被那东西直捅进产腔深处,眉头也不皱一下,倒是舒服得连声哼叫。他扶着情人的肩起起落落,两人都赚得一段好时光。 人这一生的心力体力总有定限,倘若用在正业上,就无暇玩乐,若用在荒淫纵欲上,也就无力劳作。这两个老家伙,都是懒于正业,专营旁门左道,专会投机取巧,才至于到这年岁还精力饱满无处发泄,时不时要这样放纵一番。 兴尽后,巫师敛起衣裳,走到桌边拾起老头带来的画纸。 “这是些什么?”巫师大惑不解。 老头穿起裤子,不急不慌地过来解释:“这是我儿子们想要的夫婿。你看,爱米尔想做公爵夫人,我打算把他嫁给咱们这里的领主——拉雅公爵。” “你这不是发梦话?公爵怎会娶你家的孩子?”巫师不客气地说。 “所以我才来找你讨主意。你这里有没有什么歪门邪道,能让公爵爱上我们的爱米尔?” “爱情药水我倒是有。” 巫师爬在桌子底下找了找,拿出一只散发着脂粉香气的小瓶。 “叫你儿子把这药水滴进私处,等到爱液流出,叫他的心上人舔了去,就成了。” “哈,我算知道你是怎样骗钱了。”老头笑道,“但凡我儿子能叫公爵吃他的骚水,还用得着你出主意?” “这不就是了?”巫师说,“见不到公爵,我的魔药给了他也没用。” “你这不过是普通的香水。”老头嗤之以鼻。 “你也死了这心吧。嫁妆也出不起半分,那种天天撩起衣摆给人玩的野孩子,村里人家都不愿意娶,更别想什么贵族了。” “你记错了,”老头纠正他,“你说的是加兰,爱米尔可不是那样的孩子,他是个势利眼,没有钱和权这两样,别想碰他的小屁股。” “那你要怎么成这门婚事?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,怎么混进城堡里?” 老头摆摆手,说:“公爵又不是天天都在城堡里。夏天正是打猎的季节,贵族老爷们总要在野外路过,渴了累了也要到湖边喝水、歇息,叫我家孩子在湖里洗澡,光着身子卖弄风骚,还怕勾引不到一个两个爵爷吗?” “这未免太直接了。”巫师不赞成地撇嘴。 “你懂什么,这就是我老头子的高妙之处,你想想看,贵族和我们差在哪里,还不就是衣装打扮吗?贵族老爷见了我儿穿衣的样子,眼里只有一个村夫、穷鬼,绝不会多看一眼;但要是脱得一丝不挂,洗得干干净净,谁又猜得出他是公子还是贫民?” 老头说完,又从巫师手上抓过那只药瓶。 “等到爵爷上了钩,还用得上你这药水。” 老布兰奇的计划真就这样实施了。他带着儿子来到贵族们打猎必经的野湖,爱米尔脱光衣服跳进湖里,洗掉身上的灰尘污垢,显出他明亮的红发和珍珠色的柔软身躯。爱米尔是个水性极好的青年,他在湖里自在游动,愉快地哼起歌来。 这时,他们的领主拉雅公爵打猎结束,满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