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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他却在诸多残酷中选择了爱。 为了保护深爱的少女,他一路冷静又狡黠的设计,杀害了对少女意图不轨的人,只为看到深爱之人最后能快乐的站在明媚的日光之下。 当爱人邂逅久违的幸福时,他却只能孤独的站在阴暗角落里,长久的凝望她,最后缓慢闭上眼,抬手遮住脸,走向属于他的毁灭。 电影的名字叫《蚀日》。 [如果你最后能幸福的站到有光的地方,我宁愿跟你切割到连你的影子都不是。] 这是那个夏天,桑胭听到备戏的沈煜念得最多的台词。 少年薄唇微张,用刚度过变声期的低沉嗓音,缓慢的咬字,呢喃出声,如怨如慕,如泣如诉。 听得桑胭浑身皮肤战栗。 只要你身上有光,我愿意做尽一切。 桑胭忍不住想,要是有个人能这样爱自己,那这辈子应该就值了。 一起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以后,桑胭发现沈煜除了表演,其实什么都会。 这个世界上也许根本没有他不会的事情。 清晨桑胭还在睡觉,阳台上少年字正腔圆的读完普通话,低声朗诵英文跟法语的清冽声音就会飘进她耳朵。 上午阳光甚好的时候,喜欢毛笔书法的谢灵总会让沈煜帮他在生宣纸上抄写一长篇的字帖。 午后桑胭帮吴莎洗碗时,他的小提琴琴声总会萦绕这充满市井烟火气的老旧小区。 黄昏之后,伴随着小区楼下嘈杂的摊贩收摊的吆喝声,他又开始练习唱歌的颤音跟假声了。 甚至,周末的时候,他还要去专门的舞蹈老师那里学各种舞蹈。 妥妥的时间管理大师一枚。 如果人可以不睡觉的话,桑胭感觉他可以不睡,不管是什么技能,就一直学一直练。 桑胭终于感受到自己与别人的差别,那就是存在在学霸跟学渣之间的巨大参差。 桑胭时常猜,在这个十八般武艺加身的人眼中,她只配得到一个称号,那就是,笨蛋。 这个早上,桑胭起床,穿衣服,刷牙,洗脸。 屋外没有传来吴莎跟谢灵的声音,好像是出去了。 桑胭竖起耳朵听,小小的厅室内有人在说话,说的还是跟爱情有关的话。 是沈煜。 谢灵的书房有个小阳台。 沈煜时常在那里练习台词。 而桑胭就被安排睡在紧邻书房的房间。 七十年代建的文工团宿舍里,三室一厅的房子很小,完全没有隔音效果。 来到这里的每一天,桑胭几乎都是在沈煜发出的声音中醒来。 时而是他拉的琴声,唱的歌声;时而是他认真念出的台词;时而是他字正腔圆练习口条时朗诵的普通话跟外文。 盛夏的天空蔚蓝,白色鸽群扑着翅膀,成群结队,从红砖垒砌、青瓦遮盖的屋檐边飞过,转瞬便不着痕迹,只留下在天边缓慢飘移的几朵云朵。 那时的时间似乎走得很慢。 让人有空闲去缱绻旖旎。 晨曦将书房染黄。 溢满书香味的房间尽头,留寸长黑碎发的少年着休闲白色衬衫,深蓝牛仔裤,黑色帆布鞋,高大身子微缩,靠站在阳台一角。 他将双肘支在阳台边沿上,手拿剧本,在低声念台词。 朗朗晴空下,他滚动瘦突喉结,带着压抑的感情,慢慢的朗诵: [答应我,以后要像这样笑。] [这是最后一次,我这样来看你了。] [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呢,别自信了,我这样的人,只会喜欢跟我一样强大的人。] [如果哪天我不在了,答应我,千万不要找我,就当我从未来过这世界。] 晨起的桑胭被这些忧伤情话迎面集中。 虽然很装腔作势的网抑云,为赋新词强说愁,但是当它们被沈煜这样用情且认真的念出来,桑胭总觉得有一种让人毛骨悚然的苏感。 真想问问他是吃什么长大的,紫苏吗? 情难自已的,循着少年说话的声音,桑胭轻声走向书房,悄悄推开书房的门。 从微微启开的门缝边看进去,一眼就可以看见站在阳台上的白衣少年。 他身后的书桌上放着他早上刚练习完的小提琴。 一只精美的斯特拉迪瓦里被随意扔在痕迹斑驳的梨木书桌上。 晨风吹来,吹起他昨日写下的几张工整毛笔字帖,白色纸张遮盖到咖棕色的琴身上。 跟他有关的一切都很高雅,桑胭感叹他真是如此有韵味的一个人。 沈煜还在专心的念台词,没有留心身后有人来到。 桑胭躲在窗边,像一条被沈煜的颜值吸引的颜狗,悄悄欣赏让早晨的阳光染得金黄的他。 这样的他看起来干燥温暖,一点都不冷,还很真实。 大约是用一个姿势站累了,他换了站姿,侧转了身,收起了手肘,换了一个角度而站。 侧脸干净利落的曲线被阳光勾勒出缕缕金色的浮光,恰好溅进藏匿在角落里静静偷窥他的少女眼中。 他身上好多光,美轮美奂,桑胭留恋眼前的画面,不想离开。 来这里快一个月了。他跟桑胭说过的话不超过十句。 明明对着他的剧本,他的书,还有他的琴,都那么多话。 桑胭知道,他根本瞧不起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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