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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一鑫:“……” 反正在金潇眼里,他一贯没什么好形象,都是这种社会叼丝流氓小青年。 现在还不小了,老叼丝了。她那时候,极其厌恶他浓郁的社会气质,程一鑫最怕去夜市出摊带上她。 好在t恤是黑色的,不是黑色的又如何。 破罐子破摔。 程一鑫反倒淡定下来,手机放一边儿。 把好久不见硬生生吞下去,嬉皮笑脸地说了一句:“美女,买手机吗?” 作者有话要说: 金潇的父亲、大伯和叔叔,姓张,名字里都带明显特征——我按伯仲叔季来命名,便于记忆哈,不用怕搞混。 第4章 chapter 4 这很程一鑫。 分明视线胶着了许久,他能一眨眼装不认识。 五年时光,五秒钟,都在彼此的眼波里揉碎。 外面天光顺着昏暗的玻璃穿射进来,朦朦胧胧地好像一条光阴的长河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,把他们塑造成如今的模样,湮没了曾经所有的爱恨情仇与不理智的疯狂。 最后一次见面,好像也是在大世界里。 那时候金潇问他,分手了以后,他们还会有再见的那一天么。程一鑫满不在乎,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。 他是不愿再见了吧。 他们都在打量对方,往事如烟,记忆浩渺。 忽然意识到,分手以后,再没有参与过彼此的世界了。在过去与现在之间,实际上唯有一段漫长无声的空白与静默。 又有恍如从前经年未改的,比如程一鑫的油腔滑调。 金潇走他面前站定,冷冷道:“程一鑫,你最近眼神不好?” 她讽刺一笑,睫毛微颤:“装认不出来我?” 程一鑫印象里,金潇一向说话细声细气,清雅温吞。 被他气恼了,只会瞪圆眼睛,有理有据地辩驳,要么一声不吭地跑出大世界,跑到电梯口往往还要回头瞥他一眼。 几年不见,这么咄咄逼人。 他说完那句话就后悔,他被卤蛋和泡面齁嗓子齁得声音都不对劲。 手忙脚乱低头扯纸巾擦嘴。 靠。 黄顾也不知道他给倒杯水喝,程一鑫探到柜子底下摸矿泉水,直接拿了两瓶康师傅出来。 给金潇放玻璃柜台上,程一鑫胡乱用手抹了把玻璃柜面上的灰尘,咳了一声:“坐,消消气儿,喝口水。” 程一鑫自顾仰脖喝了一气儿,喝得急了几滴水顺着喉结淌下来,落进深深的颈窝里。他喉结轮廓还那么清晰,随着喝水吞咽而上下滚动。 金潇刚出国那两年,但凡看见男生有好看的喉结都忍不住想起来他。 程一鑫声音清冽许多,自嘲一笑:“这不是怕吗?这么久没见,万一你没认出来我,多尴尬啊。” “你又没变,”金潇嗤笑一声,视线逗留在他发梢,“哟,还是奶奶灰呢,你还是好这一口。” 程一鑫见她打量头发,伸手理了理造型,不动声色地把耳侧夹着的那根烟取下来,用拇指抠在手心。在玻璃柜下面,金潇视线看不见的地方才丢下面柜子里。 “我原本染得远峰蓝,iphone13那个,”程一鑫解释,“掉色了。” 他说完感觉欲盖弥彰,人家金潇的茶棕发色,尽显高级,染得又自然又低调。 程一鑫哂笑,“算了。确实,我就这点儿廉价爱好,tony染了个寂寞。” 程一鑫最不知道尴尬二字怎么写。 一如以前那般娴熟得打了个酷酷的空心响舌,他脸上浮起调戏的痞笑,“哥是没变,倒是你,变了挺多。” 要不是金潇这张脸已经深深烙印般地刻在他脑海里,死活忘不掉,程一鑫几乎都不敢认了。 金潇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要朴素多了,以前再好看,还属于女大学生范畴——系花级别的。 现在美得太星星亮了,让人别不开眼。 感情他以前就是她的平凡生活体验卡一张。 年度版,过期无效。 那句人间富贵花,恰如其分。 高开叉的金属肩带黑底红花连衣裙,胸口微荡领,褶皱之上肌肤丝滑,下摆垂坠,像穿了件复古油画在身上。金潇本来就高,一米七的身高再加上五厘米的红丝绒高跟鞋,收腰提臀,曲线毕露。 金潇至于吗,穿成这样来嘲讽叼丝前男友。 女为悦己者容,程一鑫倒是不敢有这种超出常理的非分之想。 她上大学时候头发都留长了,现在又回归短发,发梢将将扫到锁骨。 同是短发,却和高中时候刘海齐眉的短发气质截然不同。 如今精致得像玻璃罩里的魔法凝结成的山茶花,茶棕色的慵懒法式卷都被她打理很显质感,在这样光线昏暗灯泡频闪的老旧大世界商场里,是一抹穿云破雾的人间亮色。 金潇可真是长开了,本来就深邃的欧式大双和高挺鼻梁。国外呆了几年,婴儿肥褪去,五官更精致了,高级感肆意流淌,浑身上下由内而外,都气场全开,生人勿近。 不像年少时候,时常被他逗得面红耳赤,转身跺脚。 柜台前是侧面掉了漆的旋转圆凳,上面破了个洞,露出里面的海绵来。 金潇瞥了眼就皱眉,没坐下。 程一鑫了然:“路过?” “不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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