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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低着头,脚步坚定,似乎漫长的等待一点也没有耗去他的耐心。

或许当初不应该逗他,路易斯难得的愧疚了一丢丢,很快就不屑一顾。

自作自受,话都说清楚了还紧贴着不放。

路易斯对着雄虫的背影摇了摇头,啪的关上窗。

一个月前,他正在公爵的府上参加烤肉宴会,朋友灌了一大口麦芽酒,碰了碰他的肩膀:“你看那边,看那边,沃尔什家的雄虫。”

路易斯奇怪的看过去,角落里,乐手的旁边,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雄虫,暗沉发色,皮肤惨白,面瘫着脸看着舞池里的笑语欢歌,雕塑一样安静沉默。

路易斯皱着眉,不明所以,朋友有了醉意,嘟囔着说:“沃尔什家的人虽然有些怪癖,但可都是些痴情种子。”

“你看清楚。”路易斯反手一巴掌拍到朋友脑袋上:“那是个绿勋章。”

朋友切了一声,不满道:“要不是为了优质后代,又怕他不喜欢我,我肯定首选沃尔什家。”

朋友迷醉的说:“真想亲亲他的脸。”

路易斯看了看那只雄虫,嘴角勾起:“我要是能让他主动亲我一下,你就把那颗云梦之心卖给我,怎么样?”

朋友蓦地瞪大眼,十分狐疑,最后在路易斯和雄虫之前来回看了看,狞笑道:“好啊,你要是能让他主动亲你一口,我就把云梦之心送给你,但是你要是做不到,嘿嘿嘿。”

雄虫的吻,还是沃尔什家的,朋友坐等路易斯倒大霉。

路易斯正了正领结,挑衅的看了一眼朋友,端起一杯红酒:“现在可不行,我还没有结识那位沃尔什,一个星期后,记得把云梦之心带到我的府上。”

敢放出豪言的路易斯有着骄傲的资本,无论是外貌还是家世,他都无可挑剔。

但雌虫对上雄虫,难免会显得弱势,哪怕对方是个绿勋章。

路易斯走到雄虫身边,并不接近,而是保持着一段距离,又不会太远被忽略,表达出礼貌的结识意味。

雄虫交握的双手自然的垂在身前,样式古朴的黑色长袍严谨肃穆,连褶皱都分布均匀,再配合那头梳得整整齐齐的暗沉短发。

无外乎沃尔什家怪胎的称号。

雄虫投来视线,脖颈细微的转动好像活动的木雕,路易斯内心一震,面不改色,甚至颇为优雅的行了个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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